区分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方法

作者: John Stephens
创建日期: 21 一月 2021
更新日期: 1 七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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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有中国公民持【双重国籍】却不违法?得看《国籍法》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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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国际法是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于1800年左右创造的一个术语,指的是用以管理国家之间话语的判断,原则和实践体系(例如,人权,军事干预和全球关注,例如气候变化)。相比之下,国家法律管辖主权国家边界内的个人和法人的行为(例如民法和刑法)。

脚步

第4部分(第1部分):检查国际法基础

  1. 了解国际法的概念。 当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出现问题和冲突时,将根据国际法原则予以解决。该法律制度包括条约和解释这些条约的裁决。
    • 国际法承认,所有各方,主权国家都是平等的。
    • 根据国际法引起的冲突可以通过外交谈判或在国际法院解决。这是联合国法院。联合国大会选举的十五名法官以国际法律判例为依据,以解决政府之间的法律纠纷。
    • 国际法院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具有管辖权:第一,当两个州同意将冲突提交法院时,第二,当条约将法院指定为法院时。充满争议。

  2. 将国际正义与国际法区分开来。 当不同州的公民有法律纠纷时,通常会质疑哪种法律适用。在海牙国际司法会议上讨论了选择从合同法到家庭法的民政适用法的问题。
    • 通常,法院将首先查看合同条款,以确定哪个法院对其具有管辖权。当合同未指定听证语言时,法院将考虑合同的整体背景,合同双方的行为(称为承诺证据)以及各方是否可以达成协议。赞成与否。

  3. 考虑有关国际法的文献。 习惯国际法汇编在《维也纳国际协定法公约》中。根据该习惯法,各州已同意遵循某些责任惯例。广告

4之2:检查国家法律规则


  1. 市法。 在通常的使用中,尤其是在美国,“市政”一词是指城市或城镇。但是,在国际法的范围内,市政一词是指任何主权实体,包括国家,州,县,省,市和镇。简而言之,市政法一词是指政府的内部法。
  2. 了解国家法律的基础。 国家法律(或国内法)有两种主要形式。首先是民法,它由成文法和成文法实施条例组成。该法案由州立法机关或民众投票通过。国家法律也由普通法构成-普通法由国家上下级法院制定。
    • 国家法律的常见形式是刑法,交通法和政府法规。基本上,国家法律管辖公民与政府的关系。
  3. 了解国家法律的执行机制。 民法和普通法的执行方式大不相同。例如,从地方警察到联邦调查机构的执法机构都有权执行刑事和民事行为。相比之下,在裁定合同法或国内商业纠纷等法律事务时,通常要处理普通法(通常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广告

4之3:将国际法与国内法区分开

  1. 考虑如何制定法律。 没有国际法。联合国同意成员国决定批准和遵守的公约,但没有国际政府实体。国际法由国家之间的条约,惯例和协议组成。这与制定州和州的国家法律的立法程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 国际条约是国家之间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协议。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条约是国会批准的协议。批准后,条约与联邦法律(即法律)一样有效。因此,条约可以具有不同的含义,具体取决于哪个国家或国际机构正在讨论它们。以《凡尔赛条约》为例,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签署的条约。
    • 尽管国际社会也将国际协议与条约相提并论,但国际协议通常没有条约正式。在美国,国际协议不需要国会批准,它们仅适用于本国法律(也就是说,它们不能自行执行)。国际协定的一个例子是《京都协定》,该协定规定了在全球范围内减少排放量,旨在遏制气候变化。
    • 当一个国家出于法律义务的意识而定期并坚定地遵循某种惯例时,就会形成国际惯例。国际惯例不一定是书面文件,而是国际法文件的最不正式形式。
  2. 研究如何执行法律。 没有任何警察机构拥有完整的国际权威。甚至国际刑警组织(这个拥有190个成员国的组织)也仅充当协调机构,为国家警察部队提供信息和培训。当国家之间发生争端时,国际法通过条约,联合国公约和国际法院执行。
    • 在根据国家法律进行的法律纠纷中,将根据成文法或根据诉讼发生地所在州的普通法制度对民法进行裁决。
  3. 了解利益相关者及其对他们的影响。 如果法律争端的当事方是主权国家,则可以假定适用国际法,国际判决执行和争端解决方法。相反,如果双方都是同一国家的公民,则将采用国家执法机构,司法系统和内部裁决原则来解决争端。
    • 当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或另一个国家的个人与政府之间发生争执时,法院将根据其条约,联合国公约或合同来获取有关该国的信息。接受争议之前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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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共4部分:评估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关系

  1. 从“过敏原”理论的角度进行关系分析。 国际社会许多人将国际法和国内法视为两个独立的实体。他们认为,每个系统都会适应自己的问题并存在于自己的世界中。他们认为,国际法支配着国家的行为以及国家之间的相互作用。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国家法律支配着生活在主权国家中的人们的行为。
    • 如果您是过敏症患者,那么您会说这两个系统几乎不会相互影响。但是,如果他们认为它是可互操作的,那就是国家法律承认并纳入国际法原则的时候。因此,国内法将凌驾于国际法之上。如果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发生冲突,则国家法院适用本国法律。
  2. 从“单一”理论的角度进行关系分析。 修道院主义者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都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对于他们来说,两个系统都基于相同的基础来规范人和事物的行为。
    • 如果您是一元论者,即使在国家法院,国际法也将凌驾于国内法之上。
  3. 国家在多大程度上受国际法管辖? 尽管各国都有遵守国际法的共同义务,但其遵守情况往往大相径庭。一般而言,国家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他们以许多不同的方式处理这个问题,但是总的趋势是异质性。因此,大多数国家通过通过一些国家法律来正式整合国际法。
  4. 评估国际法对国内法的影响。 在国际背景下,国际法将凌驾于国内法之上。但是,国内法是习惯国际法和一般法律原则的有用证明。此外,国际法常常遗留下只能由一国自己的法律回答的问题。因此,如果您必须上国际法院,则可以使用国内法来确定是否违反了国际法。甚至国际法院也可以参考国内法来帮助他们解释国际法。
    • 在内部(即国家)环境中,两个法律体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更难评估。一般而言,只要不违反正式的国际协定和惯例,只要不与国内法相抵触即可。如果发生冲突,通常以国家法律为准。但是,只要正规条约具有自我执行力(即在一国之内自我执行),通常就对本国法律而言同样有效。但是有些国家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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